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安溪佳福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铁件工艺品30万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① 项目名称:福建安溪佳福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铁件工艺品30万件改扩建项目
② 建设单位:福建安溪佳福工艺品有限公司
③ 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同美村同仔寨(118°9′10.870″E,25°2′54.917″N)
④ 建设性质:改扩建
⑤ 新增投资:300万元
⑥ 建设规模:佳福全厂用地面积共约11768.82m2(本次为原有厂区的改扩建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⑦ 生产规模:年新增铁件工艺品10万件,改扩建后预计年产铁件工艺品30万件。
⑧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新增职工26人,改扩建后全厂职工5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2、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水帘柜喷漆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0033t/d(约301t/a),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
改扩建后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25m3/d(675m3/a),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排污管网进入安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经其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溪,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对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度)》,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焊接时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喷粉粉尘采用自带滤芯+布袋除尘器净化装置处理,之后经17m高排气筒 DA001排放;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器”净化处理;经处理后的喷漆废气与烘干废气、固化废气合并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净化处理,之后通过17m高排气筒 DA002有组织排放。项目烘干、固化工序采用的流水线配套生物质燃烧炉进行供热,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水封除尘装置+喷淋设备(稀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预测结果显示,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周边居住区产生影响,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
本项目固废基本上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报告报告表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是可行的。
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安溪佳福工艺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959913113
公示单位:福建安溪佳福工艺品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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