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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佳福工艺品有限公司(安溪县湖里工业园厂区)家具及工艺品生产项目
日期:2024-04-24 10:28:17 发布者:环境保护者 访问量:559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福建安溪佳福工艺品有限公司(安溪县湖里工业园厂区)家具及工艺品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安溪佳福工艺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官桥镇湖里工业园殿前路1号(中心坐标:118°6′16.866"E,25°0′26.157"N)

(4)建设性质:新建

(5)总 投 资:1000万元

(6)建设规模:年产家具15万件、铁件工艺品30万件、氧化镁工艺品10万件

(7)用地面积:租用泉州尚贸家饰有限公司2栋闲置厂房,总租赁厂房面积为22600m2,其中:4#厂房11400m2(1F机加工、除油、清洗、电泳、喷粉、固化车间3000m2、2F喷漆车间及半成品中转区2800m2、3F喷漆车间及彩绘车间2800m2、4F氧化镁工艺品生产车间2800m2);5#厂房11200m2(1F半成品仓库2800m2、2F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2800m2、2F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2800m2、4F机加工车间2800m2)。

(8)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项目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无夜间生产。项目职工定员100人,其中20人住宿。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水质为CODCr:240mg/L、BOD5:132mg/L、SS:80mg/L、氨氮:30mg/L,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放水质为CODCr:447.14mg/L、SS:8.1mg/L、石油类:10.09mg/L,各项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故本项目废水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气

根据项目废气影响分析,各废气经采取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位于项目区域主导风向的侧风向和上风向,因此项目对其影响不大。

(3)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昼间正常生产时对厂界周边和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厂界周边和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可回收利用,再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管理,并做到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基本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不大。

同时项目厂区内设垃圾桶,厂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安溪佳福工艺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官桥镇湖里工业园殿前路1号

联 系 人:陈总

联系电话:1395991311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

                

                   公示单位:福建安溪佳福工艺品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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