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评公示二次公示
石狮新宝龙制罐科技有限公司铁桶、塑料桶生产项目 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4-07-22 11:17:32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644 收藏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石狮新宝龙制罐科技有限公司铁桶、塑料桶生产项目选址于石狮市祥芝镇湖西村鑫盛路6号(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租赁福建省德荣景星实业有限公司土地及其配套已建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本次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塑料桶生产线中新增丝印工艺,同时添加购置涂布线、印刷线、覆膜线等用于铁桶生产,年新增生产铁桶540万个。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铁桶540万个、塑料桶500万个。项目职工定员350人,均住宿;年工作日300天,其中塑料桶生产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2小时;铁桶生产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2小时。

二、环评结论

石狮新宝龙制罐科技有限公司铁桶、塑料桶生产项目位于石狮市祥芝镇湖西村鑫盛路6号(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水平可防可控。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石狮新宝龙制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联系电话:1508028999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