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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铭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200吨、鞋底100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4-06-11 15:44:43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623 收藏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晋江铭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200吨、鞋底1000万双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晋江铭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200吨、鞋底100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滨镇爱民路1号-9,由晋江铭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30万元,租赁“晋江市福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改性EVA粒料及鞋底的生产制造,可年产改性EVA粒料1200吨、鞋底1000万双。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晋江铭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200吨、鞋底100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滨镇爱民路1号-9。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在此运营暂时可行。待区域需按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建设,要求项目进行搬迁以达到规划要求时,项目应无条件配合相关部门搬迁。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铭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滨镇爱民路1号-9

联系人:陈先生 1390507088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晋江铭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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