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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4-06-12 11:28:49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399 收藏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元福北路5号,由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转租“泉州格瑞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塑料制品及金属制品的生产,可年产太阳能电子产品五金配件100万件,塑料制品100万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元福北路5号,选址可行。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目前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元福北路5号

联系人:王女士 1815055290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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