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伟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箱包配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泉州市伟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箱包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市伟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坛顶村东区158号(万洋众创城19#厂房401室)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箱包配件26.3吨
总投资:5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招聘职工2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环评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可行。在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域环境质量可达功能区要求。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对策,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生产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泉州市伟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总;联系电话:1875069579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泉州市伟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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