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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石材工程板25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4-06-27 11:14:08 发布者:QZMJHB 访问量:422 收藏

福建鹏瑞石业有限公司“年产石材工程板25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建鹏瑞石业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南侨村下溪南311号 (水头复线石材加工集中区),主要从事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租赁南安市水头镇南侨村现有闲置土地及厂房,用于石材项目生产加工,总占地面积4624.64平方米。主要购置绳锯、自动磨边机、红外线切边机、仿形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石材工程板25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年产值1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鹏瑞石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南侨村下溪南311号 (水头复线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人:谢总

联系电话:138059055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名称:泉州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59008336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建鹏瑞石业有限公司年产石材工程板25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项目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南侨村下溪南311号 (水头复线石材加工集中区),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年产石材工程板25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年产石材工程板25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建设单位:福建鹏瑞石业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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