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有限公司高分子改性新材料及装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有限公司高分子改性新材料及装备生产项目的征求意见稿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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