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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侨新老醋工艺研发、旅游文创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日期:2024-06-28 12:50:13 发布者:环保管家 访问量:268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结论

福建永春侨新酿造有限责任公司永春侨新老醋工艺研发、旅游文创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用地符合规划,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附近的公众及相关团体、单位。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反馈公众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永春侨新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石鼓镇石鼓路37号

联 系 人:戴工

联系电话:159 6082 629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福建永春侨新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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