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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晖达彩印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膜10吨、塑料包装袋40吨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4-07-06 14:15:40 发布者:杨胜龙 访问量:404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市晖达彩印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膜10吨、塑料包装袋40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632号生产楼,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包装膜10吨、塑料包装袋40吨。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实行一班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其中熟化工序工作10小时/天、其余工序工作制度均为8小时/天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泉州市晖达彩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632号生产楼

联系人:黄总

联系方式:810084512@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四、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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