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评公示二次公示
泉州国华模具有限公司模具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4-06-24 20:11:53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340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泉州国华模具有限公司模具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泉州国华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公司”)主要从事模具的生产加工,原选址于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五金机电产业园下庄259号,租用泉州荣高置业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因该地块被医院征用,国华公司需搬迁,搬迁至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河市镇梧宅村),租用泉州市恒康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迁建后,国华公司产品种类及生产工艺不变,规模扩大,原生产规模为年产模具15000付,迁建后生产规模拟增加至年产模具250000付,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制版、机加工、焊接、喷砂、酸洗、贴花、压膜、浸泡、保护、咬花、碱洗等;迁建后项目与周边敏感点的距离增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国华模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河市镇梧宅村)

联系电话:13505006498

联系人: 肖先生

环评结论

泉州国华模具有限公司模具生产迁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在此建设可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