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市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榜德工业园F区2号厂房,年产EPE珍珠棉6万立方米,厂房总占地面积为6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160平方米,总投资22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榜德工业园F区2号厂房
联系人:吕总
联系电话:13003999383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的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0.864t/d(259.2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永春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挤出成型、增厚覆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捕集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废气正常排放时,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厂界噪声的增高,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则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在厂房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过滤网、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由相关企业回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泉州市贯昂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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