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已基本完成了“晋江市清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包装装潢塑料膜(厚度大于0.025mm)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晋江市清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包装装潢塑料膜(厚度大于0.025mm)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古莲路398号生产厂房2号3楼(晋江市内坑镇黎山、下村村),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塑料膜的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生产规模:年产50吨包装装潢塑料膜。职工人数共20人,均不安排在厂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晋江市清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包装装潢塑料膜(厚度大于0.025mm)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古莲路398号生产厂房2号3楼(晋江市内坑镇黎山、下村村)。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在此运营暂时可行。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2024.7.23~2024.7.2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市清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古莲路398号生产厂房2号3楼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605870452@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晋江市清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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