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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臻合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4-08-05 08:16:31 发布者:环境保护者 访问量:172 收藏

泉州市臻合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速冻面米制品、速冻调制食品生产项目拟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570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泉州市臻合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速冻面米制品、速冻调制食品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570号

(3)建设单位:泉州市臻合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规模:项目租赁厂房、办公、宿舍总建筑面积7598m2,其中厂房共3层,总建筑面积6145m2;宿舍楼共6层,项目使用其中的二层、三层,建筑面积约783m2;办公楼共5层,项目使用其中一层、二层,建筑面积约670m2。

(5)总 投 资:50万

(6)生产规模:年生产速冻面米制品300吨、速冻调制食品300吨

(7)职工人数:项目职工定员20人(10人住宿),不设置食堂

(8)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均为昼间)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厂房,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基建,因此本项目不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治理措施及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均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均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惠南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泉州湾秀涂-浮山海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治理措施及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2023年度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炒制馅料产生油烟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燃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噪声达标排放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①生活垃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项目厂房内设垃圾桶,厂区内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②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食材边角料、废包装袋和污水处理污泥。厂区内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食材边角料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如果产生剩余污泥,应及时由可利用单位采用密闭运输车运走;废包装袋外卖可利用单位。

三、项目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57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12068898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

 

 

       公示单位:泉州市臻合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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