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东进天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ETPU鞋底、EPP包装材料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后湖五区133号M1-1单元(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在原有基础上,新增租用M1-1单元厂房,建筑面积6331.53平方米,新购置ETPU成型机、烘干房、高效型自动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备相关辅助设备及环保设备,扩建项目预计新增年产ETPU鞋底1000万双、EPP包装材料500万套的生产能力。
二、环评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水平可防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东进天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3699308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福建东进天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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