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橡胶鞋底150万双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橡胶鞋底15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7号,由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4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主要建设1台密炼机、3台开炼机、5组硫化组、3条描漆线、6条喷漆线等设备,年产橡胶鞋底150万双。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橡胶鞋底15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7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在此运营暂时可行。待区域需按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建设,要求项目进行搬迁以达到规划要求时,项目应配合相关部门搬迁。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7号
联系人:苏先生1351505117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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