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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万迪包装有限公司EPS实心泡沫板、EPS泡沫包装盒、EPP泡沫包装盒生产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4-11-25 11:35:38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153 收藏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泉州万迪包装有限公司EPS实心泡沫板、EPS泡沫包装盒、EPP泡沫包装盒生产项目选址于石狮市鸿山镇邱下金丘区191-192号,租赁福建石狮市菲华金丘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间歇式预发机、连续式预发机、自动成型机、自动板材机、自动烘干线、原料预压罐、自动包装机、自动化料仓系统等生产设备并配套相关辅助设备及环保设施。项目职工定员10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日340天,每天工作24小时。项目预计投产后新增年产EPS实心泡沫板1200吨,EPS泡沫包装盒3000吨,EPP泡沫包装盒1000吨。

二、环评结论

泉州万迪包装有限公司EPS实心泡沫板、EPS泡沫包装盒、EPP泡沫包装盒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邱下金丘区191-192号,生产规模为年产EPS实心泡沫板1200t、EPS泡沫包装盒3000t、EPP泡沫包装盒1000t。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水平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泉州万迪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联系电话:1350506609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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