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春元亨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水泥工艺品100万件、氧化镁工艺品1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福建永春元亨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水泥工艺品100万件、氧化镁工艺品1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福建永春元亨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水泥工艺品100万件、氧化镁工艺品10万件项目位于泉州市永春县榜德工业区G区15号。项目租赁出租方厂房A栋4F、B栋3F、C栋3F作为氧化镁工艺品和水泥工艺品的生产场所,租赁面积58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水泥工艺品100万件、氧化镁工艺品10万件。。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永春元亨工艺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泉州市永春县榜德工业区G区15号
联系电话:13906097099
联系人:郑总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福建永春元亨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水泥工艺品100万件、氧化镁工艺品10万件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福建永春元亨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水泥工艺品100万件、氧化镁工艺品1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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