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泉州艺峰股份有限公司年增产人造石(不饱和聚酯板)150万平方米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艺峰股份有限公司年增产人造石(不饱和聚酯板)150万平方米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东园毓仁路18号。项目新增租赁总建筑面积3852平方米,主要从事人造石(不饱和聚酯板)的加工生产。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泉州艺峰股份有限公司年增产人造石(不饱和聚酯板)150万平方米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东园毓仁路18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环境规划要求;项目在运营期内要加强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的治理,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艺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东园毓仁路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176060370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泉州艺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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