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康尼鞋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加特鞋材(石狮)有限公司索康尼鞋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加特鞋材(石狮)有限公司位于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398号,租用石狮特步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主要从事鞋底生产,预计投产后年产1200万双鞋底。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索康尼鞋业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加特鞋材(石狮)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398号
联系电话:15361470602
联系人: 付女士
三、环评结论
加特鞋材(石狮)有限公司索康尼鞋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在此建设可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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