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福建南安市弘鑫汇石材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材15万㎡、大理石板材15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福建南安市弘鑫汇石材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工业大道36号(水头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年产花岗岩板材15万㎡、大理石板材15万㎡。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弘鑫汇石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工业大道36号(水头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邮箱:1061545439@qq.com
三、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泉州市兴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总结论
福建南安市弘鑫汇石材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材15万㎡、大理石板材15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工业大道36号(水头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符合泉州南安市的总体规划,环境现状良好,水、气、声都有较大的环境容量,选址合理。该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保要求,可以做到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从环境角度来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福建南安市弘鑫汇石材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材15万㎡、大理石板材15万㎡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福建南安市弘鑫汇石材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材15万㎡、大理石板材15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等反映。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