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宸光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泉州宸光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泉州宸光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高新街8号,总投资100万元,年产塑料制品100t。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泉州宸光塑胶有限公司 林总 13859720813
三、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泉州宸光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泉州宸光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泉州宸光塑胶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