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杜会各界对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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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到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汇流站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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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沟通反馈。
建设单位: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汇流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国际大厦15楼A区
联系人:周楠 电话:13799331918 电子邮箱:13799331918@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21日。
公示单位: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汇流站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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