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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诏安四都1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次公示
日期:2025-02-14 11:36:28 发布者:Frederickkarl 访问量:189 收藏

诏安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诏安四都1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环评编写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环评仅对光伏厂区进行评价,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诏安四都1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是由诏安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拟建于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四都镇,项目规模达120MW,占地面积2323hm2,预计投资64574.30万元,施工时间约为1年,计划于2026年6月1日投产。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诏安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2802819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邮箱:72773100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诏安四都1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漳州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在采取一系列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后,区域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域自然体系生产能力的改变较小,工程建设造成的生态影响是可接受的。本项目无涉及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内。

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污染防治措施、事故预防措施,可将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诏安四都1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诏安四都1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诏安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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