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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配套喷砂废料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5-03-04 11:13:31 发布者:环保管家 访问量:315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配套喷砂废料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配套喷砂废料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火炬开发区厦门三安光电产业化基地(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民安大道841-899号)含贵金属废料回收车间。

建设规模:对现有含贵金属废料回收生产线进行改造扩能,改扩建项目年处理含贵金属废料31t,年回收黄金7.933t、铂金0.936t;改扩建后项目年处理含贵金属废料35t,年回收黄金8.933t、铂金1.056t。

用地面积:利用现有含贵金属废料回收车间,并利用三安现有闲置厂房对车间进行扩建,改扩建后项目建筑面积1068m2(包括生产车间297m2和废料储存区771m2)。

投资总额: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职工人数:现有项目职工人数30人,改扩建后劳动定员可由现有项目人员内部调剂,不新增。

工作制度:改扩建后项目将工作时间进行调整,从现有项目年工作时间为12天调整为一年工作时间为252天(21天/月),一天工作8小时;一年生产84批次,每批次工作时间约为24小时(约3天,每天约8小时)。

二、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噪声、装修废气、生活垃圾、施工包装废物等。

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

(1)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危险废物等对周边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的影响;以及危险废物暂存泄漏产生的环境风险影响等。

(2)本项目与周围环境的相容性,与周边敏感目标环境防护距离的符合性。

(3)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可行性。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改扩建项目位于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厦门市翔安区下潭尾光电产业集中区),现有厂区内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的方式。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逐步泵入三安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排入同安湾。

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2)地下水

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生产废水依托厂区废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在落实防腐、防渗、严格监管物料等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生产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也不会导致环境地质水文问题。

(3)废气

项目王水溶金、铂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密闭间内设有集气措施;其余提纯车间各反应工序均设为集气罩,共7个集气罩。其中SO2还原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采用PP冷凝器+3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工艺处理,处理能力为15000m3/h, 经处理后废气和其它酸性废气一起通过25m高的排气筒(编号FQ-SAGD28)排放。

其它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PP冷凝器+3级串联碱液喷淋系统系统处理,共2套,处理能力每套为16000m3/h,经处理后废气和其它废气一起通过25m高的排气筒(编号FQ-SAGD28)排放。

项目熔铂是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密闭高频炉内设有集气罩,熔金中频炉上设有集气罩,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现有SDG吸附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为15000m3/h,经处理后废气和其它废气一起通过25m高的排气筒(编号FQ-SAGD28)排放。

改扩建项目盐酸桶及硝酸桶配套有真空高位罐,存储及使用过程不易产生无组织排放。

项目投产后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的影响都很小,无组织排放废气无超标点,不需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则本项目投产后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噪声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音罩等,再经厂房墙体隔声、空间距离衰减后,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东侧和北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西侧和南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各敏感点昼间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种的2类标准。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小。

(5)固体废物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密闭盛装后在三安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在三安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6)地下水及土壤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防治措施,将污泥仓库、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硫酸罐区、事故应急池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化验室、包装区作为一般防渗区,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

(7)环境风险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在严格落实安全评价报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提出的相关要求的条件下,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要求。

(8)退役期

退役期主要影响是污染物遗留可能对原厂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企业环境管理部门在企业彻底退役前及时跟踪、详细记录、整理归档各项资料,在确保无可能遗留的环保问题后再完成租赁交接。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2-5631153。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火炬开发区厦门三安光电产业化基地(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民安大道841~899号)

联系人:小覃

联系电话:0592-3207690

邮箱:1315820458@qq.com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蔡塘社1008号208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2-5631153

邮箱:vip@hhyhb.cn

  公告单位: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2025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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