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永春一中高中部教学楼及实验楼建设项目位于泉州市永春县八二三中路188号(永春一中内),项目总投资约为20000万元,拟新建教学楼总建筑面积为15612.08平方米,一层至七层总建筑面积为12831平方米,游廊总建筑面积为1821.10平方米,屋顶层建筑面积959.98平方米,容纳学生总人数为2500人。新建实验楼总建筑面积为10583.14平方米,一层至八层总建筑面积为10228.64平方米,屋面层建筑面积354.50平方米。项目全年教学时间260天,每天8小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春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项目实验室废气产生量较小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楼顶约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则实验室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教学噪声及设备噪声等,通过绿化带、建筑阻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实验室及教学楼内设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则项目固废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省永春第一中学
联系地址:泉州市永春县八二三中路188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586055816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
公示单位:福建省永春第一中学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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