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灵源药业有限公司年产中成药500吨、化学药100吨、中药饮片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项目概况
灵源药业有限公司的年产中成药500吨,化学药100吨,中药饮片300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长安路17号,本项目生产场所系租赁晋江市灵源万应投资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设计年产中成药500吨,化学药100吨,中药饮片300吨项目,项目于2025年01月14日通过泉州市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源药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长安路17号
联系电话: 18350770053
联系人: 蔡总
三、环评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在此建设可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灵源药业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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