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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山辉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3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5-03-18 12:08:36 发布者:zhu诗晴 访问量:145 收藏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山辉石业有限公司选址于南安市水头镇水头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蟠龙大道36号,拟租赁福建省南安市嘉丰石业有限公司场地及现有厂房建设石板材的生产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聘用职工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产大理石板30万平方米。

目前,环评单位已经基本完成该项目的编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报告全文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有何意见或看法可通过当面、电话、传真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山辉石业有限公司、陈先生13665920222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小朱0595-22127448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建省南安市山辉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板30万平方米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福建省南安市山辉石业有限公司

202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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