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洪三炮鞋材厂改扩建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石狮市洪三炮鞋材厂改扩建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锦泰路188号3楼,此前向石狮市强盛五金有限公司租赁的场地面积相对较多,为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资金投入成本,石狮市洪三炮鞋材厂租赁面积从1625平方米缩减至1056平方米。新购置喷胶水帘柜、烘干线等生产设备,并配套相关辅助设备及环保设备。改扩建项目新增喷胶、烘干、喷枪清洗工序,无新增产能,改扩建后全厂年产PU鞋底80万双。
二、环评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水平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石狮市洪三炮鞋材厂
联系人:洪总;联系电话:1390506226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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