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骏驰轮胎有限公司高性能轮胎智能制造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高性能轮胎智能制造及综合利用项目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半山村大坂201号。
(5)建设规模:年产全钢子午线轮胎135万套、工程胎15万套
(6)项目总投资:151152.48万元
(7)用地情况:项目用地面积166573.45m2,建筑面积159532.70m2
(8)员工人数:500人,其中住厂职工360人,不住厂职工140人
(9)工作制度:年生产330天,车间生产为三班制,年工作时间为7920小时;行政管理、技术人员为一班制,8小时工作制。
二、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类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具体如下:
①水环境问题: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等水污染物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
②大气环境问题:项目生产过程的废气主要为密炼、压延押出、成型、硫化等工序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等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③声环境问题:主要为各类生产加工设备、风机等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胶料边角料、纤维帘布及钢丝帘线边角料、钢丝边角料、废薄膜、不合格品、包装袋、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油泥及废油、废过滤布/滤网、废活性炭、预喷粉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及废消石灰、硫磺包装袋、废药瓶、空瓶、实验废液、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固体废物若收集处理不当,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地表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云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本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也可满足云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和接管水质要求。且项目产生量在空间容量上的衔接是可行的。废水的排入不会对云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造成影响。
(2)地下水
在落实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最大限度降低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概率,在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拟采取的事故防范措施正确贯彻执行的情况下,不会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水质功能现状。
(3)废气
根据估算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落地浓度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项目废气排放源所排放污染物的Pmax<100%,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厂界无超标,故不设大气防护距离。因此,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4)噪声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车间内部,这些设备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厂房墙体隔声与距离衰减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理率100%,而且实现了固体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本评价认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相应处理处置措施,实现了废物的再利用,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经采取措施后,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低,项目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量较小,因此,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时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危害后果较小。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选址可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并且满足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工程潜在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公众对工程的建设基本认可。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通过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龙岩市澜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0597-225885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骏驰轮胎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半山村大坂201号
联系人:周工
邮箱:376736900@qq.com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龙岩市澜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76号A幢2202室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597-2258855
邮箱:965133549@qq.com
公告单位:福建骏驰轮胎有限公司
202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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