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已基本完成了“晋江乐康医院(新建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晋江乐康医院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柑市村锦丰路2-1号,主要从事精神康复服务、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是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项目系租赁“福建省晋江市内坑和兴鞋塑有限公司”闲置房屋,院区占地面积约为5982m2,租赁使用建筑面积约20279m2;项目投资300万元,设置精神科、内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预防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未设置传染病科;年接待门诊量约1000人次,建设规模:床位数量490张。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晋江乐康医院(新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柑市村锦丰路2-1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城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在此运营暂时可行。待区域需按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建设,要求项目进行搬迁以达到规划要求时,项目应无条件配合相关部门搬迁。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乐康医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柑市村锦丰路2-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37796700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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