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花岗岩板材8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年加工花岗岩板材8万平方米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南安市石井镇下房村民委员会的闲置厂房及用地进行生产,占地面积3.92亩,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购置大切机、红外线切边机、自动磨机、手扶磨机等设备,预计年加工花岗岩板材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南安德灿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花岗岩板材8万平方米项目位于南安市石井镇下房村(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项目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2021.06.18~2021.06.24。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德灿石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13805960681
公告发布单位:南安德灿石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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