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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下宫初芦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21-01-25 09:45:32 发布者:蓝海绿洲 访问量:558 收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连江下宫初芦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公开项目的有关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您可以在本次公示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福建省连江县厦宫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福州市连江县下宫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591-26431429

环评单位:厦门蓝海绿洲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2-5631398

(2)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连江下宫初芦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附近5km范围内公众意见。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将连江下宫初芦陆岛交通码头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工程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5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福建省连江县厦宫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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