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泉州市宏蔺五金工贸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加工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市宏蔺五金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惠安县螺阳镇城南工业区
建设性质:扩建
总 投 资:160万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惠安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惠安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林辋溪。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小。
②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废气、酸雾、有机废气和燃料燃烧废气,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粉尘废气、酸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有机废气达《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非甲烷总烃相关排放限值,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的相关标准;燃料燃烧废气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二级新建燃气锅炉标准。即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环境空气质量达功能区标准。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废的收集,使固废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四、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市宏蔺五金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罗 联系方式:1175818084@qq.com
2021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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