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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生物制品科学与技术福建省创新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1-10-08 09:59:00 发布者:环保管家 访问量:704 收藏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生物制品科学与技术福建省创新实验室

建设单位: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由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最终使用单位为厦门大学)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厦门市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南侧,北接翔安南路,东临厦大科技园,南至横三路,西临规划公园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19009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73129.43万元,二期工程投资53252.78万元。

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为31647.32m2,总建筑面积83830.15 m2

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研发用房(含研发中心、中试车间、库房、核酸检测用房、动物房、锅炉房)、实验室用房、化学试剂库以及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含垃圾站)、人流、物流门卫及厂区相关配套工程。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1)所有单体的土建工程和消防工程;(2)中试车间一层至三层局部生产区域安装工程;(3)研发中心一至三层辅助配套、业务用房及质检实验室安装工程;(4)动物房第四层生产区域安装工程;(5)锅炉房、库房、化学试剂库及厂区配套的污水处理站、门卫等。二期建设内容:(1)中试车间剩余生产区域安装工程;(2)研发中心除十二层至十七层预留以外的各个研发实验平台以及业务用房等安装工程;(3)动物房剩余生产区域、核酸检测用房安装工程等。

职工人数:1563人,均不安排食宿

工作制度:250日/年,冻干、发酵为三班生产,其余均为一班制生产。

建设进度:分期建设,第一阶段为2021-2025年,第二阶段为2026-2030年。一期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4年02月完成GMP认证投入生产。

二、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扬尘和废气、室内装修废气、施工噪声、废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以及生产和生活污水、水土流失等。

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

(1)中试车间过程产生的发酵废气、配液废气,研发、实验、质检产生的检测废气,动物饲养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房产生的燃料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对大气环境及周围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

(2)废水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

(3)项目运营后,机械设备的噪声影响;

(4)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站废水、菌种泄漏产生的环境风险;

(5)废气排放沉降对环境土壤的影响;

(5)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的处置问题。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地表水

由于近期项目周边的污水管网尚未建设完成,项目废水无法进入澳头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因此近期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锅炉软水及冷却塔用水,不外排。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排放限值,水质可以满足冷却塔循环冷却水水质指标。项目锅炉软水用水量为11608m3/a,冷却塔用水量为70000m3/a,蒸汽冷凝水的废水产生量为7287.18m3/a,小于11608m3/a;其它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648.09 m3/a,小于70000m3/a,项目锅炉及冷却塔能够完全接纳本项目出水。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作为中水回用于锅炉及冷却塔循环用水系统是可行的。

远期项目排入澳头水质净化厂,其本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也可满足澳头水质净化厂的设计进水水质和接管水质要求。且项目产生量在空间容量上的衔接是可行的。废水的排入不会对澳头水质净化厂处理负荷造成影响。

(2)地下水

工程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强化日常管理后,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没有影响。非正常情况下,废水下渗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最大范围为242.4m(迁移7300天),为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和运行,必须严格实施各项地下水防渗措施,提高防渗标准,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以及事故工况入渗强度和持续时间;同时结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措施,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发现;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切断污染源,并将监测井转化为抽水井,实施水力截获,将污染物控制在较小范围。考虑到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控。

(3)废气

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贡献值较小,经估算模型AERSCREEN 初步估算,本项目 Pmax 最大值出现为锅炉废气的氮氧化物,Pmax值为 5.78%,Cmax为0.014mg/m3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4)噪声

根据预测,项目各场界贡献值为46.03~53.1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科技园的噪声值为52.08 dB(A),可以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理率 100%,而且实现了固体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本评价认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相应处理处置措施,实现了废物的再利用,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经采取措施后,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6)土壤

项目厂区周边区域目前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根据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以及周边土壤现状监测结果综合考虑,项目运营期对其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风险较小。

(7)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低,项目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量较小,因此,发生泄露和火灾爆炸事故时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危害后果较小。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选址可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并且满足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工程潜在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公众对工程的建设基本认可。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通过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2-5631153。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链接。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

代建设单位: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鸿翔西路1888号之二17楼

联系人:唐文勋

联系电话:18030156639

邮箱:xaxf@xm.gov.cn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蔡岭路8号琦森大厦41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2-5631153

邮箱:965133549@qq.com

  公告单位: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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