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消防水带1000万米、消防设备及配件59.78万台(套)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贵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西美工业区
建设性质:新建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自行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NH3-N≤45mg/L)后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20-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②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喷漆及晾干废气、丝印及擦洗废气、投料及搅拌废气、造粒及挤出废气、制胶及粘合废气及锅炉燃料废气,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粉漆雾、投料及搅拌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排放限值;喷漆及晾干、丝印及擦洗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及二甲苯排放达《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乙酸乙酯排放达《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中相关标准限值;项目造粒及挤出、制胶及粘合废气排放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中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的相关标准;燃料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即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环境空气质量达功能区标准。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废的收集,使固废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四、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福建省贵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黄 联系方式:1175818084@qq.com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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