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省泉州市顺发实业有限公司烘干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顺发实业有限公司烘干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泉州市顺发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福山路34号(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
总 投 资:25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福建省泉州市顺发实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40378.7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拟对原有电加热共干线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增加天然气燃烧烘干设施,使烘干线同时具备电加热烘干和天然气加热烘干两种功能。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厂房和用地,生产规模保持不变。年总产大理石板材25万平方米、石材工艺品10万平方米,年总产值6000万元;
职工人数: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依托原有职工,厂区内不设员工食堂;
工作制度: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改造升级仅涉及大理石生产工艺的烘干工序,其他产污环节不变,烘干工序新增排放燃烧废气,经原有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泉州市顺发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福山路34号(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 系人:曾总 联系电话:1390699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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