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福安市天湖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购置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设备:建设造粒生产线(配套挤出机、冷却槽、切粒机、储料罐等设备)以及破碎机等设备;设计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安市格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阳镇铁湖工业区第三期2号楼一层,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项目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2021.11.22~2021.11.26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安市格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13706033816
(六)项目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工,1896569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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