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福建省南安市盛泽工贸有限公司年产石板材3万平方米、复合板材3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盛泽工贸有限公司年产石板材3万平方米、复合板材3万平方米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福山东路35号,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年产石板材3万平方米、复合板材3万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盛泽工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福山东路35号
联系人:曾总
联系方式:13805906269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福建省南安市盛泽工贸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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