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年产消防设备及配件225万件项目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川安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康美镇体育用品基地
建设性质:新建
总 投 资:9669万元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生产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近期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肥料;远期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②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废气、有机废气、油烟及燃料燃烧废气。项目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粉尘废气、漆雾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相关排放标准;有机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非甲烷总烃相关排放标准,同时无组织有机废气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增加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的相关标准;挤出废气可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1、表2及表3非甲烷总烃相关排放标准限值;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二级新建锅燃气炉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可达《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相关排放限值标准;食堂油烟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及车间内操作工人影响小。
③噪声
项目运营其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会产生空桶、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体废物的收集,使固体废物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四、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川安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黄 联系方式:1175818084@qq.com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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