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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华远玻璃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日期:2023-01-03 17:16:41 发布者:Zxcvbn123 访问量:489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福安华远玻璃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项目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福安华远玻璃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项目选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溪柄镇溪柄村垱太洋留龙路127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租赁福建省鑫海电机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厂房总建筑面积5292m2。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环境影响报告报告表提出胡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是可行的。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安华远玻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溪柄镇溪柄村垱太洋留龙路127号

联系电话:13918412923

联系人:杨红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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