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北山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修改完善,具备报批条件,根据办法,现对《南平市北山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文本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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