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华工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380台集装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宁德华工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380台集装箱项目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宁德华工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380台集装箱项目选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甘棠镇后基路8号,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年生产380台集装箱,租赁福安市瑞林工贸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厂房总建筑面积6577m2。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环境影响报告报告表提出胡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是可行的。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德华工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甘棠镇后基路8号
联系电话:13959409463
联系人:刘总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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