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现向公众公告《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列信息,并公开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文:
(一)项目概况
扩建项目在现有工程已建二车间内建设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措施,不新建厂房。建成后年产光伏复合材料边框和动力电池内部压条(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型材1382.4万米)。
(二)建设单位: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7859505592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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