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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24-12-02 14:10:22 发布者:Echo 访问量:92 收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现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开展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古田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

(2) 建设单位:古田县城市管理局

(3) 项目性质:新建

(4) 建设地点

垃圾分类设备:古田县城区

垃圾中转站:古田县凤埔乡、泮洋乡、水口镇、吉巷乡、鹤塘镇、平湖镇。

厨余处理中心和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厂址位于古田县城东街道湖滨村、城西街道宝峰村。

(5)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古田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包括垃圾分类设备、垃圾中转站、垃圾分类监督分拣以及垃圾分类宣传。同时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50t/d的餐厨垃圾和5t/d的大件垃圾分类处理厂以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其中垃圾分类处理厂建筑面积 1875.2平方米。

二、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

查阅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屏东路古田县湖滨中心小学旁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邮件:填写意见表并将扫描件发送至2982876084@qq.com

(2)信件:将意见表邮寄至以下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屏东路古田县湖滨中心小学旁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收件人:郑先生  0593-388331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3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古田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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