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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水资源系列产品生产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日期:2021-08-16 14:49:22 发布者:今天也有在好好学习。 访问量:455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目前已完成了“泰宁县水资源系列产品生产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自主验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现将“泰宁县水资源系列产品生产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全文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6日~2021年9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756861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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