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完成了“年总加工花岗岩石板材20万m2及大理石石板材60万m2”环评修改工作,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修改后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年总加工花岗岩石板材20万m2及大理石石板材60万m2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滨海工业区奎峰路467号(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由福建省南安市华洲石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14500㎡,进行花岗岩石板材、大理石石板材生产加工,可年总加工花岗岩石板材20万m2及大理石石板材60万m2。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年总加工花岗岩石板材20万m2及大理石石板材60万m2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滨海工业区奎峰路467号(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2021.9.26~2021.9.3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华洲石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滨海工业区奎峰路467号(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人:褚先生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福建省南安市华洲石业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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