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石井宏新石材厂对“年增产石板材1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2万平方米项目”环保部门审查意见修改稿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南安市石井宏新石材厂对“年增产石板材1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2万平方米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并根据环保局意见进行修改,现对环评修改后最终版进行重新公示。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特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评报告全文。
建设单位:南安市石井宏新石材厂
联系方式:陈总13805965218
环评单位:福建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安市石井宏新石材厂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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