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07年16日)以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2013年11月14日)中的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福建臻隆纳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吸塑、注塑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臻隆纳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创业园11号楼;
二、报告表查阅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通过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形式,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需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最终评价结论作了简要介绍,欢迎社会公众来电查询。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臻隆纳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创业园11号楼;
联 系 人:黄总1995925893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形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社会公众可通过向本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工程建设以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福建臻隆纳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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