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评公示一次公示
泉州市檀香园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25000头(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2-02-28 09:34:20 发布者:qzslthbkjyxgs 访问量:566 收藏

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檀香园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委托,开展泉州市檀香园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25000头(二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本项目以下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泉州市檀香园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25000头(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泉州市檀香园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西峰山马垅口猪头埔;

(4)建设性质:扩建;

(5)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

(6)用地情况:建设用地218亩。

二、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檀香园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95-29888668

五、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8094092288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技术改造的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给予评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泉州市檀香园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